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小组办公室:
新余学院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
“三化”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落实《全市深化创建“共产党员示范市”推进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建设工作方案(试行)》工作要求,提高学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推进我校基层党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三化”(以下简称“三化”)建设,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以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打造忠诚高校,争创全国文明校园”活动为主要抓手,努力实现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发展思路好、制度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六好”目标,推动全校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推动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院校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主要内容
(一)党建标准化
1.组织设置
(1)二级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设立党委或党总支。
(2)学校基层单位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由几个业务、工作地点相近的基层单位联合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30人。学校基层单位党支部一般可分为:教师党支部(含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等类型。
教师党支部设置:教师党支部设置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一般按二级学院、专业、教研室、部门等教学科研管理实体设置。
学生党支部设置:学生党支部一般按教学单位设置,学生党员较多的教学单位也可按年级设置,学生中正式党员达到3人以上的班级也可按班级设置党支部。
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设置:按离退休人员便于活动开展的原则设置。
其他党支部设置:教职工或学生党员较少的基层单位,可设立联合党支部;校外师生党员较为集中的实习实训点建立临时党支部(党小组);探索依托重大项目组、课题组和学生公寓、社团组织等建立党支部。
党委每届任期5年,党总支、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
2.领导班子建设
(1)班子配备。学校二级党委(党总支)一般设委员5至7人,党委副书记分管党的建设、思想政治、群团等工作,二级学院党员副院长进入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人,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只设书记1人,必要时可增加副书记1人,并指定专人负责纪检工作。
(2)骨干队伍。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的1%,每个二级学院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至少配备1-2名专职组织员。注重配备熟悉和热爱党务工作的青年党员学术骨干作为教师党支部书记后备人选进行培养锻炼。注重从优秀辅导员、优秀大学生党员中选拔学生党支部书记。
(3)关心激励。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实现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全覆盖。持续开展“七一”表彰等。
3.经费保障
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按每名党员每年不少于600元的标准落实党组织活动经费并保持稳定,同时,确保党员7人以下的党支部每年不少于2000元,7人以上的党支部每年不少于3000元。
落实党务干部职务职级“双线”晋升政策,教师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计入工作量,享受相应的津贴补贴待遇,分别给予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津贴每月300元、支部其他委员津贴每月100元(岗位重叠不重复计算)。学生党支部参照实施。
4.活动场所
加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确保每个党组织活动有场所。建立多种形式的学生党员教育、实践和服务基地。
(1)有能够满足全体党员学习、会议等需要的场地面积。配备能够满足党员开展活动时使用的桌椅等必备的办公设施,并挂有“党员活动室”的标牌。活动室内做到窗明、墙洁、地净。
(2)有规范的室内布置。室内布置严肃,上墙位置规范。入党誓词、党员的义务、权利应放在主墙面,入党誓词在党旗的正下方,党员的义务、权利在党旗和誓词的左、右位置,党建工作制度对称悬挂在墙壁的两边。悬挂的党旗必须是中组部指定企业生产的党旗。
(3)有性能良好的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或投影仪等放像设备,有话筒、扩音器等音响设备。配备有线电视接口,可接收有线电视的信号。配备党建工作专用的电脑。
(4)有党组织和党员基本情况介绍栏。党员照片及基本情况全部上墙,并能根据情况及时更新。
(5)有党务公开栏、党员学习宣传栏。及时在公开栏中公开党内有关事务,在学习宣传栏中既有近期党员学习的重点内容的提示,也有介绍党员先锋模范事迹、学习心得体会等方面的内容。
(6)有党组织“三会一课”和“党员活动日”等记录本,支部的骨干带头作用突出。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正常,党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模范执行党章党规。
(7)有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台账。建立党员信息库、党员花名册、党费收缴管理台账、发展党员台账等。活动室内各类台账和记录本标识统一,分类摆放。
(8)有党组织和党员获得的各种荣誉的展示台(柜)。
(9)有一定数量的、内容丰富、能够满足党员学习的图书资料。订有党报党刊,图书资料摆放整齐,报刊、期刊类学习资料能及时更新。
(10)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党员活动室的日常管理。
(二)党建规范化
1.党员队伍建设
(1)发展党员。坚持标准、程序规范、保证质量,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与发展对象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单列教师党员发展计划,主动帮助引导青年学术骨干、学科带头人、高层次人才教师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注重发展边疆少数民族优秀学生入党,在坚持标准的前提下给予适当政策倾斜。
(2)教育管理。落实“先锋创绩”制度,组织党员公开承诺、认真践诺。党务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学校党校每年至少对全体党员分期分批集中培训1次,党员每年集中学习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32个学时。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失联党员规范管理和组织处置,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3)党内关怀。建立困难党员台账,经常联系帮扶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关心爱护学生党员,及时救助特殊困难党员,重要节日走访慰问党员。
2.组织活动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遇有重要情况,要及时召开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一般每年开展1次,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
3.运行机制
(1)组织领导。落实好学校党委《关于设立二级学院党务工作部的通知》要求,在二级学院设立党务工作部,党务工作部部长由二级学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兼任,下设组织科和思想政治工作科。二级学院党务工作部要进一步加强对“三化”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
(2)议事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新余学院二级学院党委会议制度》和《新余学院二级学院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等议事决策制度,充分发挥二级学院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
(3)责任落实。发挥群团组织和广大师生员工作用,健全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党支部目标管理落实到位,党员对党支部事务的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有效落实。
(4)党务公开。按照党务公开条例规定公开7个方面内容。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4.服务师生
(1)服务平台。结合教学科研、校地合作、宿舍管理、学生社团、文明校园创建等工作,积极为党支部书记搭建实践锻炼的平台。
(2)服务载体。广泛开展社会调查、生产劳动、社会公益、志愿服务、科技发明、勤工助学等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实施新时代社会实践精品项目等。
5.工作任务
坚持“党建+”理念,以党建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师德师风建设、依法治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
6.党建责任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实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党建信息化
用好 “学习强国”“干部网络教育学院”、学校VR思政教学研究中心、支部微信群等现有信息化平台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用好麦可思评价系统对党员及支部工作进行评价, 用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接全省基层党建信息化平台,建成一张覆盖全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党建信息化网络。
三、实施步骤
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采取分步实施的方式推开。5月选取3个具备工作基础的二级学院党组织和2个机关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三化”建设重点党组织,对照党建标准化规范化内容逐步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建设;从6月份开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在全校范围内全面推开。9月底之前基本实现标准化、规范化,同步推动信息化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三化”建设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负责具体抓好本党委(党总支)“三化”建设。学校党委组织部加强对全校“三化”建设的指导,及时帮助解决问题,确保有序有效推进。紧密结合教学科研、“一院一品”党建品牌创建工程、“打造忠诚高校,争创全国文明校园”活动等工作,做到深度融合,避免“两张皮”,实现“三化”建设工作看得见、摸得着、说得出、有成效。
五、强化督促检查
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对基层党建“三化”建设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督促检查,帮助解决问题、提供指导。各二级党委(党总支)要建立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台账,制定好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安排,有序推进基层党建“三化”各项工作。对在基层党建“三化”建设工作中,成效好的予以表扬,对工作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的该问责的问责。把“三化”建设作为党委(党总支)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三化”建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新余学院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5月22日印发